按照黔安监职安健〔2013〕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1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的有关规定,贵州省安监局评审小组于2013年5月26日来到我公司进行资质技术评审。现场评审严格按照《贵州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进行评审。
评审组专家一行五人分别对我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专业人员要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进行严格考核。
经过两天的评审考核,评审组一致认为并慎重决议:我公司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申请条件,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现场技术考核结论为“整改后通过”。
会后,我公司董事长费良庆和总经理柏鸿程对评审组的到来表示感谢,并表示我公司会认真听取评审组的意见,全面做好整改工作。
图片一 评审会议
图片二 讲述评审细节
图片三 移交评审所需资料
图片四 实验室评审
图片五 评审参观
图片六 考核仪器
图片七 评审结束会议
>>>上一条:新员工工作安排通知